一、评委会组成:
学校领导干部、音乐组和体育组教师
二、评分原则:
采取两套评分(规定套路与自编套路),动作规范整齐,动作协调优美,参赛队员满编,精神饱满,服装统一,进、出场有序。
三、评分方法:
1、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规定套路动作满分为10分制,评分精确到0.1分。
2、计分办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为班级最后得分。
四、规定套路评分标准(采用10分制)
评分项目 |
评分要求 |
评分权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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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装仪表 |
服装统一,新颖有创意,体现学生特色,体现青春活力;学生仪表整洁,发型、饰物、服装符合学生行为规范,仪态大方。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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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情况 |
动作准确、流畅、有力度、整体协调统一;成套符合学生特点,动作新颖有特色;队形变化优美、整齐、造型有特色。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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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队伍进出场 |
队伍整齐、精神饱满、口号响亮健康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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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挥员表现 |
声音洪亮、口令准确、仪态大方、指挥到位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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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 |
以班级学籍在校人数为准,每缺席1人扣 0.1分,班级纪律按会场要求执行,纪律差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在班级得分中扣1—3分。 |
五、自编套路评分标准(采用在规定套路评分基础上实行加减分制)
1、音乐与动作配合默契,节奏准确加1分。
2、动作难易程度适中,符合适龄儿童运动加1分。
3、自编动作必须是幼儿韵律操,动作编排新颖、有创造性、童趣性、舞蹈性、锻炼性、游戏性加3分。
六、名次取舍办法:
根据班级最后得分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定比赛名次。若班级得分相等,按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1、计算全部评委评分,总分高者为前;
2、如班级最后得分相同,且全部评委评分的总分也相同,则依次看评委评分中最高评分、第二个最高分……,依次类推,高者为前。
七、比赛时间:,如遇特殊原因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均按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附: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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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仪表 (2分) |
完成情况(6分) |
进出场 (1分) |
指挥员 (1分) |
缺席 扣分 |
自编套路 加分 (0~5分) |
总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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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