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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师范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大专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南充师范学校关于做好2010级大专毕业生图像采集的

 

 

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关于2013年大专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结合我校2010级五年制大专学生的实际,现将我校大专学生图像采集拍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拍摄对象:学籍为2010级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学生,包括在200720082009级跟班就读学籍在2010级的学生。在2010级就读的其它年级学生本次安排拍摄,今后跟随进入五年制学籍的相关年级一起拍摄。

2、拍摄地点:南充师范学校,暂定职教楼二楼。

3、拍摄时间: 2014年1月5下午1:00开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拍摄费用:拍摄费用按省上大专学生图像采集的规定缴纳,由学生自负,学生以班为单位于20131227前,将费用缴到教务处何碧清老师处。

5、其它注意事项:

201311月,由班主任通知学生拍摄时间及相关事宜。

201312月,核实学生毕业信息及拍照信息。并签字交教务处存档。

⑶ 本次拍摄为四川省统一组织摄像师拍摄,时间紧,希各班组织好学生按时到通知地点摄像,过时不候。拍摄次序按名册顺序为准。

⑷ 如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参加拍摄,只能于20143月—5月的工作日到成都市陕西街34号补拍,补拍后将补拍的相片交学校教务处办毕业证用。

⑸ 为使相片合格,学生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戴耳环、帽子、围巾,因背景为蓝色,着装应注意相对反差。

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充师范学校教务处

201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