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证已于日前正式启动,连日来,不断有读者打进本报教育热线(028-86969195)询问申报等问题。针对读者提出的问题,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进行逐一解答。
1 教师资格分7类
问:教师资格有哪几种分类?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有以下7种分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问:各类教师资格分别在哪些机构申请认定?
答: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2 认定时间每年两次
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
答:教师资格的认定每年两次,成都市规定上半年为5月,下半年为11月。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缴纳多少费用?
答:在职教师、退(离)休教师和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第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和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外,还需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每次268元(不包括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费用)。
联系方式
问:如何获取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
答: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可通过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或成都教育网(www.cdedu.com)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
问: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办公地址在哪?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白果林小区百寿路8号成都教育学院。联系电话:66624523邮箱:jiaoshi2005@sohu.com
3 认定条件看仔细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包括:
1.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另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由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认定的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
4 认定结果30个工作日见分晓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程序?
答: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如下: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提出审查意见。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应提交下列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3)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高等学校拟聘
问: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怎样补修和报考?
答:具体工作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高等学校非师范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课程培训在每年7、8月进行。考试时间在每年4月和10月。报考经费为每人每科次26元(由省自考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