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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师范学校化学实验管理制度

 

南充师范学校化学实验管理制度

一、化学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化学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有教师承担。

三、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并采取有效的自救、自救措施,不能惊慌失措。在正确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时,做好疏散等补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四、要加强对强酸、强碱和剧毒化学药品的监管,每次实验课的化学药品应一次用完,防止因管理不严而携带出实验室造成的事故。一旦出现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对易碎的实验器皿,应告诫学生轻拿、轻放、轻搅动,防止器皿破碎而造成的划伤或腐蚀等事故。一旦出现意外,教师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隐患。

六、学生实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课堂演示实验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气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