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如龙的故事
保卫处主任 罗庆
马如龙(1627年-1701年),字见五,陕西绥德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科举入仕,从知州做起,一直升任到太守、知府、按察使,后官至江西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他为官清廉,绩能显著,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得到康熙的赏识赞誉,诰授光禄大夫,并御赐“老成清望”“绩著西江”匾额。
马如龙像
勤苦为学 大器晚成
据《墓志铭》记载,马如龙“生而孤”,由伯父光稷抚养成人。少年勤于读书,慷慨而有大略。家虽贫穷,但非己之物不取。一次在赴榆林途中,道得遗金四百两,一直守候到主人来寻,悉以还之。表现了他从小就有重义轻财、拾金不昧的高尚品格。及长,胸怀大志,腹谋深远,胸藏诗书,口若悬河。每问,即对答如流;每试,即平步青云。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四十五岁时在乡试中得中举人,成为忠节公叶映榴的得意门生。
康熙十四年(1675年),陕北提督王辅臣叛变,攻占了神木、绥德等州县。危急关头,马如龙组织乡勇,掩护群众转移,还率领乡勇打先锋,遂打败叛军,收复绥德。清将毕力克图命他主管州事,他却以“不宜就地当官”而谢绝任命。
为政有德 公正严明
康熙十六年(1677年),清廷任马如龙为直隶滦州知州。滦州民风彪悍,匪盗横行,官吏腐败,冤案成堆。他严厉打击地方豪强,镇压匪患,平反冤假错案,一时间匪盗匿迹,地方清平,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昌盛。三年后,朝廷以他“善察民间隐蕴土地,能体察农民疾苦”,入朝任广部员外郎,他下令重新丈量土地,从此土地面积增加,赋税幅额上升。
后升任刑部郎中,主管浙北新天税务,他大刀阔斧革除旧弊,倡立新风,一时间关卡气象焕然一新,商旅行人无不称道。任杭州知府时,当地民众常人军营借贷,到期无力偿还者,就以子女抵押,后被没收为奴。他认为这种情况与军民双方有百害而无一利,令共父母持借据领人,所欠款额一律由官府代为偿还。
勤政务本 爱民如子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马如龙升任浙江布政使,上任伊始即以严厉手段扫平了海盗潘三为首的叛乱集团。夏秋之交,浙江绍兴发生水灾,公私财产损失巨大,马如龙先后筹措粮食二万余石发放到百姓手中,帮助群众渡过难关。江西巡抚任上,令州县广集米粮,以防灾荒,整顿地方仓禀,春天将存米外借,秋收归还。他还在各州县广建书院,培养各方面人才,严禁溺杀女婴,辖区内外,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淮扬等地连年灾荒,他受命去做救济工作,倡议各州、县捐出大米十万石,并派人送到灾区百姓的手里。
1973年,出土于绥德县张家砭乡邢家塬村天相山的马如龙墓志铭。
怀德自重 清廉自守
马如龙出身清寒,生活俭朴,无声色犬马之好。他严格要求自己,要求下属廉洁白律,从自己做起,禁绝送礼之风,对不检点的下属官员,都按律做出处理。担任杭州知府时,因平反冤狱与原判官产生隔阂,后来当事人遇祸身亡,共家属有事请他出面协助解决,等事情平息后,家属携千两银子以谢,他不但拒收还大加斥责,清廉之风一时传为佳话。马如龙从不铺张浪费,不追求享受,他缩衣节食,把省下的俸禄接济亲友民众。
重道兴文 培育英才
康熙三十一年(1693年),马如龙赴自鹿洞书院课士、评卷,并引《苏湖教法》于此,聘请熊飞谓、蔡篙生等名士为书院堂长,使这座古老的书院,声名鹊起,更上一层楼。他热心公益,家乡孔庙年久失修,残破不堪,他自掏腰包,承担了所有维修费用。
马如龙一生十分重视文化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滦州任上,编冇《滦州志》;在杭州知府任上,编有《杭州府志》;在江西巡抚任上,建书院来培养人才。马如龙有两个儿子,同为进士,都是翰林院出身。
康熙四十年(1701年)十二月,马如龙积劳成疾,病逝于任上,亨年七十四岁。国失栋梁,康熙深感痛惜,亲笔为其撰写祭文,并赐葬于绥德城西邢家塬天相山。
《清史稿》中载,马如龙“政绩卓卓在耳日。廷褒老成,野留遗爱,与同朝于成龙相当”;清人张玉书评价,“公与于成龙相善,也曾与名臣张鹏翮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