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和学校机构编制信息年报。

二、负责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及临聘人员聘用、管理。

三、负责教职工人事关系变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称评审,晋职晋级。

五、负责教职工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报告、领导班子信息年报。

六、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选拔工作。

七、负责行政干部考勤、教职工出差登记、请销假管理。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十、负责退协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

十一、负责定期注册教师资格,维护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信息,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信息。

十二、负责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