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致决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注重技术教育”。
1949年12月23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基本方针,重申了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教育,提出教育工作的方针是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教育向工农开门。
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唯一正式颁布的学制。它以法令形式确立和充分保障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明确规定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
1953年5月1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毛泽东主持会议,确定各级教育在领导、教材、学制等方面的原则和方针。会议作出抽调干部充实学校领导队伍,编写教材,注意青年健康,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等决定。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1月31日,毛泽东在《工作方法(草案)》中提出:“一切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凡是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者农场,进行生产,做到自给或者半自给。学生实行半工半读。”
1958年4月和6月,中共中央分两阶段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后来写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58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示》提出“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1964年12月21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周恩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教育事业”中指出,半工半读、半农半读的学校,是一种教育同劳动相结合的新型学校,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的长远发展方向。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作出《五七指示》,要求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它成为“文化大革命”中办学的方针,造成了教育制度和教学秩序的混乱。
1977年8月4日至8日,邓小平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并作《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他强调,“科研是靠教育输送人才的,一定要把教育办好。”“要尊重劳动,尊重人才。”“教育还是要两条腿走路。就高等教育来说,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的和业余的大学是一条腿,两条腿走路。”
1978年4月22日至5月16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指出要共同努力,使教育事业的计划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计划,应该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特别是要扩大农业中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比例。
1981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职工教育是开发职工智力、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要结合调整工作逐步进行,有计划地实行全员培训,建立比较正规的职工教育制度。
1985年5月15日至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决定》共包括五部分内容,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第三部分并用近1500字的篇幅表述。
1986年7月2日至6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李鹏作发展职业教育的报告。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情况报告的通知。
1991年1月18日至21日,由国家教委,计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铁映作报告。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包括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积极贯彻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采取有力政策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基本建设、加强和改善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等五方面内容。
1992年12月10日,劳动部颁布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目录》是国家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企业制定工人岗位规范的基础,是各类职业学校设置的依据,适用于劳动力需求预测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就业人员的结构、层次及其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的制定;职业指导和就业咨询;企业劳动组织管理和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方面。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要主动适应当地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
1994年6月14日至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江泽民在会议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李鹏在作主题报告时指出要调整教育结构, 把提高劳动者素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摆在突出的位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适当扩大规模的重点是高等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包括总则、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附则五章四十条,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1996年6月17日至20日,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和劳动部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李鹏在接见全体代表时讲话指出发展职业教育从根本上说是提高全民族劳动者素质,合理开发利用人才资源,促进提高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类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经济和社会紧密联系,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更多的既有一技之长,又热爱祖国,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型劳动者。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教育与培训。招生计划的增量将主要用于地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
1999年5月25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
1999年6月13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1999年6月15至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江泽民在讲话中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指出应通过大办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吸收他们学习和掌握一门或几门生产技术与管理、服务方面的技能。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社区性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0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7月28日至30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8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包括深刻认识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推进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等七部分二十四条内容。
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
2004年6月4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教育部牵头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11月20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5年11月7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作《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的讲话。会前的10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包括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等十部分三十条内容。
2006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2010年7月13日至14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温家宝在讲话中着重讲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出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整个社会的教育,根本目的是让人学会技能和本领,能够就业,成为有用之才。
2010年7月29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其中第六章为职业教育,包括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等内容。
2010年10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包括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等五部分十九条内容。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包括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等五部分二十条内容。
2011年7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包括规划背景、思想目标、主要任务、重点举措、组织实施五部分二十四条内容。
2014年5月30日,习近平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6月23至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克强会见会议代表并发表讲话。会前5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201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完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体制机制。
2017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显著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2018年8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高水平大学与高等职业院校、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师一体化培养培训,优化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实施方案》包括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等七部分二十条内容。
2019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包括战略背景、总体思路、战略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五部分,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建成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将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
2021年4月12日至13日,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李克强作出批示。
202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10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22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包括总则、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职业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六十九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9月9日至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强调,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