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补办普通话等级纸质证书的公告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相关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等级纸质证书将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纸质证书遗失的,将不再予以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