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2022〕4号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关于评选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处室、教学班:
为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对2021年度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项和名额
以在校学生人数(学籍系统注册人数)为依据,参考德育工作、团委工作、班级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评选出一批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星级寝室、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名额下达给相关处室,请各处室按照《南充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等制度进行评选。
二、 评选办法和要求
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星级寝室的评选对象、条件、办法和要求,按照《南充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等制度规定执行。评选后按照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将评选结果公示后出文件。
附件:1.南充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南充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单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南充师范学校
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项 目 | 名 额 | 处 室 |
学习标兵 | 31 | 政教处 |
三好学生 | 50 | 政教处 |
优秀学生干部 | 102 | 政教处、团委、保卫处 |
优秀共青团员 | 43 | 团 委 |
星级寝室 | 36 | 政教处 |
优秀社团 | 4 | 团 委 |
先进班集体 | 10 | 政教处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5 | 团 委 |
注:1.各班只推荐一名班委或者团委干部参评,不得重复评选;
2.学生会、团委会、护校队分别按总名额减去当年班级名额,剩余名额按40%、40%、20%的比例产生。
附件2
南充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单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工商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评选类别 |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