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在2022年3月开展以“科学防控近视,共筑光明未来”为主题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通知要求提高爱眼护眼意识。按照《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要求,坚持不懈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健康教育课程、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班团队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教。
通知要求增加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多途径开展健康科普,引导已经近视的孩子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通知要求纠正不良用眼行为。督促指导学生纠正不良读写姿势,配备高度适合的课桌椅,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通知要求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科学合理分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家长在陪伴孩子时以身作则,主动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共同控制“视屏时间”。
通知要求强化家校协同合作。通过家长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近视危害性,重视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陪护视力异常的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提升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坚持活动的公益性,鼓励多方参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
此前,教育部曾部署在2020年9—10月、2021年3月和9月开展了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来源:四川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