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委组织部印发重要通知要求!

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

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

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月6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个进一步”工作要求,推动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定不移推进人、物、环境同防。医疗卫生系统党组织要围绕病毒溯源、确诊病例救治等重点任务,组织党员带头攻坚。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谁的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人员排查管控。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全覆盖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南人员,组织做好测温验码、核酸采样、管控隔离和跟踪随访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各级党组织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选派一批机关干部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企业和关键岗位,充实一线疫情防控力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双报到”要求,积极参与驻地社区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突出党员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带头紧起来、查问题、补短板、抓落实,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承担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带头落实防护措施,带头加强健康监测,带头接种疫苗,带头做好舆论引导,带头维护社会秩序,主动投身风险排查、值班值守、发动群众、场所管控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实群众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落实防疫规定,配合做好日常管控。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帮助排忧解难。要在疫情防控中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了解居家健康监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生活情况,积极帮助排忧解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大对结对联系村(社区)党组织的支持,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党费支持。市委组织部将从代市委管理党费中拨付资金用于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突出关爱帮扶,从本级留存党费中配套相应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抓实关心关爱。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科学调配工作力量,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关心关爱措施,实施台账管理,精准对接服务。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注重一线考察。要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表现。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班子和干部,要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直至组织调整等手段严肃处理,对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典型引领。要注重发现、及时表扬、广泛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增强危机意识,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 :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