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公开邀请社会代理机构参与我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工作。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家社会代理机构负责我校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购。
二、项目内容
1、代理采购范围:承担学校各类招标采购任务。
2、入围数量:2家。
3、合同期限:三年。
三、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采购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和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4、未处于政府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比选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比选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
2 | 代理服务费资金来源 | 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
3 | 比选报价 | 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比率(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五、比选报名时间及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比选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9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
(二)报名资料:提供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比选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材料恕不接受。
(四)报名地点、比选材料递交地点: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办华龙北路60)总务处办公室。
(五)比选评审时间: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
(六)比选评审地点: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综合楼11楼会议室。
(七)比选提供的比选资格材料正本一份,格式自拟。比选资格材料应胶装册、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六、其他情况
如果国家对招标代理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北路60
联 系 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138 9075 2180
八、参加的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比选评审材料如下
(一)资格评审材料
评审内容 | 内容 | 评审依据 |
资格条件 |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在南充市辖三区内有固定的履约场地。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在南充市辖三区有固定的履约场地的证明材料。 |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 提供登记备案截图 | |
未处于政府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 | 提供承诺函原件 |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 2022年1月以来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金及社保资金的承诺函原件。 | |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自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以来不存在与供应商串通勾结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比选资格,并且不得再参加我单位任何有关的比选活动)。 | 提供在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并提供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 |
不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比选的承诺函。 | 提供承诺函原件。 | |
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上全部资格评审条款的所有证明文件(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任何一项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均以无效申请处理。 |
(二)报价单(格式自拟),现场填报递交,须加盖公章和签字。
九、评选标准
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比率,根据下浮比率由高到低排序,排序前2名的确定为中选人。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2022年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