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表扬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南教工委函〔20227号)文件精神,经教研组推荐,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何勇(校)为优秀校长,拟推荐刘小锦为优秀班主任,拟推荐张姝为优秀教师,拟推荐刘锞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吴小红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拟推荐何世林、吕平英为专业学科带头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813日至817日),教职工若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817-3586175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817-3594222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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