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充市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平安校园建设联席会议精神,提升校园安全意识,规范校园安全行为,坚决遏制、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件发生,现推出系列校园安全应知应会常识。筑牢安全防线,共建平安校园!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增强安全意识
守护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