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4日(星期日)、2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9日)休息。

三、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28日(星期日)、5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日)、10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