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建者和领导者之一,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陈毅元帅曾在一首诗中写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这几句诗一针见血,振聋发聩,既是他的自警,也是他严以治家的铁律。
陈毅教导子女不向党和人民伸手,要求子女学会谦逊低调,任何时候都不准搞特殊化。建国初期,陈毅将大儿子陈昊苏和二儿子陈丹淮送到南京市汉口路小学读书并交代他们:“当别人询问父亲姓名时,只准说化名‘陈雪清’。”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基于安全考虑;二是在陈毅看来,自己是军队领导,自己的子女在军营里读书,可能会引人注目,易使子女产生优越感,滋长骄傲情绪。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一名简单普通的小学生,与同学打成一片。陈毅的子女始终谨记父亲不准搞特殊化的教诲,一直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从不向人炫耀自己的父亲,也从不主动向人提起父亲的名字。即使后来三儿子陈小鲁与粟裕唯一的女儿粟惠宁喜结连理时,因正逢夏天,也仅用清甜可口的大西瓜接待来祝贺的亲友,低调朴素的“西瓜宴”就成了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婚宴”。
除对子女严教外,作为孝子的陈毅经常劝诫父母不向党和人民伸手,一分一毫切记公私分明,决不能以权谋私。上海解放后,陈毅出任上海市市长。陈毅的父母从四川老家来到上海。陈毅和妻子张茜因工作繁忙不能经常陪老人在市里游玩。可两位老人在家中实在坐不住,想多出去逛逛,于是就瞒着陈毅,邀请在上海工作的侄子陈仁农陪同。陈仁农私下联系陈毅秘书备好车,方便带老人出去观光。不久,这个“秘密”行动就被陈毅知道了。陈毅立刻出面制止,严肃诚恳地对父母讲:“我是你们的儿子,也是人民的儿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纪律。”陈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父母“约法三章”:一不得随意动用公车;二不要借用市长的名义外出办事;三没有特别的事,不要随意外出。后来,两位老人打算回四川老家住,陈毅又向工作人员专门交代了三条安排意见,再次“约法三章”:一把两位老人直接送到妹妹家,不要惊动省委;二找普通民房住,不得向机关要房子;三安家事宜自行解决。对于陈毅的多次“约法三章”,陈毅父母之后再未违约。
正人必先正己,治国必先治家。陈毅时刻坚持原则,处处廉洁奉公,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家风的好坏关系的不仅是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一党、一国之兴衰。陈毅严于律己、从严治家,为世人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