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国家助学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怀,同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
二、评选对象
三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二年级在2024年秋季评选名单中进行动态调整。
三、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国家助学金分为以下三个档次:
一档(特别困难):3300元/人/年
二档(困难):2300元/人/年
三档(一般困难):1300元/人/年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年 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上困难佐证材料,交班主任。
2. 班级评议: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填写《南充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申请表》,上传评议过程照片。
3. 年级初审:各年级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初审名单,上报学校。
4. 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年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党委会审核,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报送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保卡。
七、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各班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确保 学生和家长了解申请条件和流程。
2. 保护隐私:在评审和公示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避免涉及个人敏感信息。
3. 育人导向:将资助工作与育人紧密结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培养感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