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家校协同共育,保障学校膳食安全与营养均衡,提升食堂服务管理水平,构建家校协同监督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3号)、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健全我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委员会意义和目的
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以家长视角对食堂食材采购、加工流程、卫生管理及营养搭配进行常态化监督,推动膳食服务透明化、规范化。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零风险”,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委员会产生与组成
1.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坚持全过程透明,家长平等自愿参与,兼顾年级分布,注重发挥家长专长,具有广泛代表性。
2.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由7人组成,推选出1名成员担任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召集人(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
三、委员会成员条件
1.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2.有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3.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等不存在利益关联。
4.具备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者优先。
四、委员会选定流程
1.组织报名
各班家长在班主任处进行自愿报名。
2.民主推选
(1)班级推荐
每个班级通过综合推荐等方式,从本班报名家长中推选1名家长代表,并填写《南充师范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备选名单》。学校以此为依据,建立南充师范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备选库。
(2)校级推荐
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从备选库的家长中推选产生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
五、其他事项
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每学年推选一次,可以连任。对因违法违规、不认真履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研究后解除其成员资格。因个人原因等无法履职的,将自动终止,按程序及时在家长备选库中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