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站·团员之声】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主播:杨思

班级:2023保育4班

座右铭:勇于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责任,才会不断进步。

沐浴着四月的和煦春风,感受着新时代的平安气息,在全民共建的安全屏障下,我们迎来了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层面的重要安全教育活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旨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我国自设立该主题日起,每年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25年4月15日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10周年”。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守护国家安全,更是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国家安全意识融入日常生活,用实际行动捍卫国家安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筑起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字:广播站 图片: 广播站

对:办公室 审核:王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