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流程:
考生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15日17:00(逾期不再组织补报)通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登录本人帐号,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可在管理系统的报考界面先选择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再选择报考课程后提交,应用型考生(即小自考考生)只能以注册(默认)专业报考。
各助学单位应做好考生的报考提示和宣传工作。
特别提示:
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考生应取得一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且所报考的实践性环节对应的理论课程应取得合格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条件: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应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点击“查询”—“毕业资格查询”—“专业毕业成绩”查询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请各助学单位提醒“专业毕业成绩”中已有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课程编码:00000)合格成绩的考生切勿报考,已毕业的考生切勿重复报考,以免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二、规定要求
(一)西华师范大学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川考委〔2006〕3号)和《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按照《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请各助学单位填写《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1)和《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指导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为pdf格式,以“助学点代码_助学点名称_教师姓名”命名后打包,在2023年12月29日前发送到邮箱“370593223@qq.com”。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方式、时间安排和缴费等,由考生所属助学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严禁助学单位组织未在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报考的学生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
(四)各助学单位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应落实专人牵头负责,在考核期间准备好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咨询与服务工作,期间各助学单位咨询电话应有人接听,接听电话时语言文明,耐心细致,态度和蔼。
三、其他事项
(一)严禁未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中报考的考生参加2024年上半年的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二)各助学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评分并上报至主考院校造成遗留问题的,由助学单位负责做好考生解释工作。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